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2012年寒假和春节将近,为确保寒假前后学校安全、系统稳定,进一步强化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到措施得力、教育到人、排查到点、整改到位,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就寒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各学校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大于天、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要在放寒假前组织人员对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厕所、围墙、食堂、锅炉、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体育活动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假期暂不使用的校舍要关闭电源,防止火灾;对财务室、微机室、档案室、办公室、仓库等重点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坚决停止使用并利用假期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放假离校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校财产清点及保管工作。
二、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各地各校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抓好民办教师、学校债务、工程建设、工资待遇等问题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化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并制定化解方案,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
三、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再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不法分子伤害、防火灾”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假期不违规进入“游戏厅”“歌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拒绝黄、赌、毒、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各校要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注意假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要求孩子不能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加强对其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城区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召开一次以“禁鞭”为主题的班会,与每一位学生签订禁放烟花爆竹的条约,保证学生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发挥学生的作用,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督促家长摒弃陋习,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城区各学校要在校门处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营造“禁鞭”氛围。
四、切实强化措施,确保学生放假时的交通安全。有学生乘坐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放假前必须主动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强化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并组织教师做好学生乘车离校工作。寄宿制学校若组织学生集体乘车离校,要提前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以保证相关部门合理安排运力,确保学生乘坐车辆的安全。
五、严肃值班纪律,做好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和严守值班纪律,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日查夜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各校校长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障信息畅通;值班人员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各校接此通知后,要切实遵照执行,并将寒假春节值班安排(含值班电话)于元月13日(腊月二十)17:00前交局综治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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